
加固后的危险点 (上图为加固前)
房屋危险性等级是C级的拱墅区20弄11幢,这里的28户居民不用再为住在里面而提心吊胆了。
在拱墅区政府、拱墅区住建局以及相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这幢被称为“楼歪歪”的房屋,在3月30日完成了外墙的加固,并开始了第二阶段加固方案的协商。
居民周师傅说,如果加固之后没有新的裂缝出现、扩大,证明加固是可行的,这一切需要时间来观察。
从2011年至今的投诉,周师傅等居民跑过市、区各级规划、建设、房管、信访等诸多部门。回顾这3年时间可以发现,在房屋鉴定的程序中,由于相关法规对关键环节规定的不明确,“协调”两字频频出现,在协调带来最终结论之前,耗费了漫长的时间。
进展
原施工单位出资
按鉴定报告实施危险点加固
据了解,长乐路20弄11幢的加固工程由房屋原施工单位——省建工集团出资,加固工程第一阶段刚结束。
上周五,记者再次来到长乐路20弄11幢的1-2单元,找到加固前出现的几处危险点,墙面上的裂缝被堵住了,一碰就剥落下来的外墙也重新粉刷过了。鉴定报告中最严重的安全隐患——2单元墙体和3单元平台之间的裂缝也处置过了,至少从表面看,看不出缝隙来了。
周师傅说,加固是3月5日开始的,在两幢房子的连接处。工人将缝隙扩大,然后塞进入泡沫一样的东西,外面再用铁皮固定住。这样,两幢房子没有直接连在一起,就算1、2单元的房子略微倾斜,也不会影响到3单元房屋的安全了。
对这一块的加固,按照拱墅区住建局发布的通稿说法:“长乐路20弄11幢2单元墙体与3单元楼梯平台接触处的危险点位加固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平台挑梁部位的碳纤维网格布已铺设,破损开裂的楼梯平台挡板已修复,其余危险点位的加固施工也即将完工。”
通稿中所说的其他危险点,来自房屋的原设计单位——杭州联纵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加固方案。长乐苑社区党委书记胡培德介绍,接下来加固的危险点有20个,要将居民家中的某些墙壁打掉重新砌墙,由于接下来的加固会影响到居民生活,这些都需要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来。
问题
鉴定费、加固费谁出?
很多时候只能靠协调
在长乐路20弄11幢处置的过程中,“谁来出钱”这个问题让局面一度僵持不下。
根据《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所有人、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按照道理,房屋内的28户居民作为所有人应该提出鉴定并支付鉴定费用,但是,周师傅等人觉得,在长乐路20弄11幢1、2单元原来是3层,后来加盖了4层,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所以鉴定费用不该由居民承担。
在实际的操作中,长乐路20弄并不是孤例。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鉴定科科长江萍介绍,虽然条例上有明确规定,但所有人、责任人谁出钱来委托的问题还是经常纠缠不清,很多时候只能靠协调来解决。另外,一些多产权人的房屋,有人要鉴定有人不要鉴定,大部分业主如不同意,将导致最后无法进行鉴定。
遇到这种情况,江萍说,如果房屋本身的确存在安全隐患,辖区政府应该负起协调的责任来,等到房屋出了问题再来处理就晚了。
另外一个不明确的地方就是鉴定后的处置,江萍说,鉴定机构就像是医生,指出房屋的问题在哪里,最终的处理还是相关责任单位上,但有时往往有多个责任单位,处置费用谁来出,又只能靠协调了。
此外,根据《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有处理使用、变更使用、观察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多种处置方式。但是,这5种处置房屋,不和房屋危险性等级对应,也就是说,即使鉴定结果是D级,也不是一定要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置。
江萍介绍,因为没有明确的处置细则,怎么处置的问题,有关部门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协调。
求解
杭州排查房屋安全
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证险
记者从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了解到,杭州正在进行房屋安全的排查,并对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置,目前排查结果还没出来。通过排查,可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进一步处理。
这次排查,相信可以让很多心有余虑的市民吃下定心丸。
对于此次长乐路20弄11幢房屋质量处置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鉴定维修资金扯皮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于这类问题,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保险这种形式可能是个好主意。
4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提到,逐步推行质量安全保证保险,鼓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投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保险。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人介绍,质量安全保证保险已经有26个国家推行,国内的北京、上海也已经在试点推广。有时候,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有时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找不到了,即使找到,也有可能无法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只能由政府买单。质量安装保证保险的试点引入,通过第三方——保险公司的介入,除了能更好地监督工程质量之外,还能维护好最终用户的利益,形成建设主体、保险公司、最终用户和政府在质量目标实现上共赢的局面。
民情点评
化繁为简 安全为重
记者 钱伟锋
时间不等人,出现安全隐患的房屋也经不起等待。关系到生命安全的事情,更不能有侥幸心理,万一在漫长的协调过程中,房屋不幸坍塌了呢?
通过长乐路20弄11幢的处置,可以看到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的身影,也能看到在具体环节上僵持不下的尴尬。光是鉴定费谁出的问题上,就僵持了好两年。
法律法规的完善需要过程,也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不可能今天改一下,明天改一下。在此之前,无论是费用的支付还是确定处置方案,在遵守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是必不可少的程序,这是协调积极的一面。消极的一面,则是协调所耗费的时间。
如何提高协调的效率?恰是政府部门效能建设不可回避的课题。各部门应该把安全置于利益之上,化繁为简,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协商出简单、实用的处置方式,不要让市民在有隐患的房屋里生活得提心吊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