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修缮时不应随意修建仿古建筑、仿古街区等,不得添加原历史环境没有的仿古建筑及构筑物——记者昨日获悉,针对北京市现有44个国家级和市级传统村落的保护与修缮,市住建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导则》。
《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导则》也是本市传统村落修缮所遵循的第一本“规章”。《技术导则》中提到,修缮传统风貌建筑时,应尊重当地传统风貌建筑风格,其中传统工艺须按当地传统方法进行。还特别强调不应将北京城内官式建筑形制、尺度和建筑造型盲目移至传统村落,造成建设性破坏。
此外,在传统村落格局上,禁止在村落内大填大挖、改造道路和水系、破坏地形与地势、生硬布置建筑组群;严格保护原有建筑群落布局及地形地貌,禁止生搬硬套中轴线、放射形等几何图形的建筑布局及道路网络。
力求“真实” 檐口门窗等不得改变形式
《技术导则》中,力求“真实”二字。如何让细节体现出“真实”呢?比如,在庭院之内,不得加建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同时必须保护院落内外原有古树及花木,不得任意砍伐或摧毁,连墙面、屋顶、檐口、勒脚、门窗等也不得改变形式、风格、色调。
未来这些传统村落的建筑在修缮过程中,将被严格划分4个修缮等级。最高的一级修缮建筑,要求建筑具备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或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是村落中有威望的名人故居、格局完整并且房屋保存完好。这一级别的建筑甚至要遵循以原材料、原形式、原结构进行加固维修,仅内部装修才可采用新材料。
“真实”二字恰恰是现实中一些村落为了旅游和商业开发而丧失的。因此,《技术导则》特意写明:不应随意修建仿古建筑、仿古街区等,不应没有依据地重建和仿制,不应一味商业化等现象。
“传统街区的走向,都是原生态形成的,而非现代中规中矩的街道。”这位负责人说,过去传统村落这种农耕文化风格的街区没有经过现代手段的规划与设计,更侧重邻里氛围,一些仿古建筑和街区恰恰丧失了村落的真实性。 同时,为了不影响历史风貌的展示,这些传统村落在修缮时也不得添加原历史环境没有的仿古建筑及构筑物,如在古井上加建井亭、古碑加建碑亭、路口建牌坊、院外建影壁、路边加建汉白玉石栏等。
留得住乡愁 不应将村民全部迁出
传统村落的真实性不仅在于建筑,还在于留得住乡愁,留得住人情味。传统村落修建要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不应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
《技术导则》要求,有闲置传统风貌建筑可以利用时,宜优先利用闲置传统风貌建筑,不宜新建博物馆、陈列室、超市等公共类建筑。同时,其它新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也要在建筑风格上与传统风貌保持一致。
即便是村落需要开发商业和新建设施,也严禁过境道路和机动车道穿越核心保护范围,不得随意破坏地形、断水截流、改变水系,禁止实施与村落体量、风貌等不符的改造项目,不得将大型旅游接待与服务设施等生硬嫁接到传统村落。